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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6(1)、国家控机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思维、隐形、超限战争)

    郭旭东将军转告大家1176:关于总政治部要求军方抵制军队国家化,警察明确反对独立军队思想行为,中国领土地区不是有争议地区,姚云竹称中国已超越可以被孤立被包围的阶段,罗援坚决主张在南海问题上不采取军事行动,外交部称南海共同开发只是过渡性安排,公检法联合构陷侮辱罪、不开庭即判失地农民重刑,法院支持警察参与非法强拆非警务活动,中国拟分三阶段十年内清除家庭教会,信访官员入户维稳吃住访民家等是否涉及国际战争问题

    问题1:有战友询问:“尊敬的首长,您好!郭旭东将军,您好!这是2012年4月20日新闻《成都公检法联合构陷‘侮辱罪’,失地农民钟萍等人维权被判刑》,内容如下: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农民刘廷芳控诉:

    她女儿钟萍等四人被成都市高新区公检法联合起来构陷“侮辱罪”,分别判刑一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刘廷芳说:她女儿等人是因为2005年成都市高新区政府违法倒卖了她们的土地,给成都市政府修建市政府家属宿舍和锦城公园,农民们在万般无奈下,被迫接受了她们的拆迁案子方案,但土地补偿费却一文不给,当时政府对她们说:“等你们分了安置房,转成了居民户口,才能把土地费分给你们。”

    2006年底,她们陆续住进了安置房,找高新区政府要土地补偿费,可高新区各级政府相互推诿,就是不给。

    2010年8月,她们再次找到成都市高新区三元社区街道办事处协商,这些政府官员对她们说:“没有土地费了,这些钱都拿去修‘鸟巢’了(成都市新政府办公大楼,建设在南延线上)。

    村民们不服,向区市政府反映情况,却都被转回街道办事处处理,因此,2010年9月5日傍晚,听说(刘廷芳当时未在场,事后听人说)有上千人聚集到街道办事处讨要属于她们的土地补偿金,因此,当地政府派来大批警察,村民与警察和协警人员,村民和他们形成接对峙,政府方面也派了专人对现场进行录像,有人突然以有人录像为由,将一名围观女性叶某按倒在地,脱光了她的上衣,并实施殴打,随后,刘廷芳的女儿钟萍等四人就被高新区公安局以“侮辱罪”刑事拘留。

    “我当时没去,等了几天我没见到女儿,才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警官才告诉我,我女儿被拘留了,后来,公安机关使用挂号信邮寄一个空壳给钟萍的母亲,后经钟萍母亲多次追问,才又一次给他邮寄拘留通知书。一审判决后,由于我们再也请不起律师,也无法见到我女儿,我只好请人帮我女儿写了一份上诉状,在上诉期内,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但成都中院却没有任何答复,我女儿却未经二审,被送到了四川省女子监狱服刑。”刘廷芳告诉笔者。

    笔者问刘廷芳:你女儿被送去服刑后,你是否见到你女儿,你女儿是否说过成都中院曾经拿着判决书来让她确认是否上诉?

    刘廷芳答:去见过女儿,女儿说没有人来问她是否上诉,她没文化,自己也没有主动提出来上诉,而且,女儿还告诉我,她在看守所时,被办案警官刑讯逼供,曾经因无法忍受而割腕自尽,后同监的狱友及时施救才让她捡回一条命来,最后不堪忍受刑讯逼供,只好承认自己有罪,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在笔录上签字。

    从刘廷芳给笔者的判决书中显示:

    该案存在众多的程序和实体的违法,从案件的起因和审判的过程完全有理由怀疑:这起侮辱叶娟的案件,是由高新区政府为了抵赖村民的征地补偿费,恐吓失地农民“杀鸡给猴看,”指使人所为,然后又操纵公安检察院联合起来对几名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明知是自诉案件,却要提起公诉,指使自己的工作人员出来做伪证,嫁祸于钟萍等人,从而制造出来的冤案。

    首先,这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应该由被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诉,公诉机关不应当受理该案,公检法均如此热衷于办理该案,即使如此,所有证据也不足以证明钟萍有罪,而钟萍却被判两年的有期徒刑,还阻止被告人家属代没有什么文化的钟萍上诉,就已经难逃构陷之嫌疑。

    其次,在公诉人的起诉中居然公然建议法院对四名被告人判刑五年半至七年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受过高等教育的高新区检察院,居然能作出如此的量刑建议,只能说明他们是想恐吓这些没有文化的村民。

    另外,据刘廷芳告诉笔者:一审中她们请的律师连开庭都没有去。笔者在判决书中却看到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而且辩护意见并未提出该案是自诉案件,作为专业的律师,只能说明该律师吃里扒外,被公检法施压或收买。

    据了解:高新区政府这种构陷罪名的“办法”,确实起到了杀鸡给猴看的效果,与钟萍一起被控侮辱罪的几名已经刑满释放的“同案犯”,均说他们遭到了刑讯逼供,却不敢站出来为自己洗刷清白。

    那上千名没有得到土地补偿费的失地农民也不敢再公开出来讨要他们的土地费,只敢在背后骂这些贪官,他们说:“现在他们握有重兵,有公检法为他们撑腰,我们只好忍气吞声,有朝一日我们逮着机会,绝不轻饶这些狼心狗肺的杂种。”

    失地农民讨要土地补偿费,结果由于土地补偿费被‘官员’贪污,‘官员’联合公检法对讨要土地补偿费的失地农民炮制莫须有的‘侮辱罪’,而且不经开庭就直接判以重刑,那上千名没有得到土地补偿费的失地农民也不敢再公开出来讨要他们的土地费,只敢在背后骂这些贪官。‘官员’始终不露声色地拒绝将土地补偿费交给失地农民,但在‘关键时刻’,竟然通过公检法对其进行严厉镇压,构陷入狱!请尊敬的首长为无助的百姓主持正义!”

    问题2: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2日新闻《罗援少将:对峙显示中国海监勇气应该喝彩》:

    图片:在南沙活动的菲律宾巡逻舰

    4月11日上午,菲律宾最大吨位的汉密尔顿级巡逻舰在南海黄岩岛海域试图抓捕正在进行所谓“非法捕捞”的中国渔民,并与前来救援的中国“海监75”号和“海监84”号发生对峙。有外媒评论称此次事件是中菲两国在南海领土争端方面“最严重的一次对抗”。

    中国军事科学院世界军事研究部原副部长罗援少将在接受环球网记者采访时称,此次对峙显示出了中国海监船的担当和勇气,应该为中国的海监力量“喝彩”。罗援少将还建议,为更好地捍卫中国的海洋权益,中国应建立一支准军事化的国家海岸警备队,在与他国发生海洋主权摩擦时形成一支“拳头力量”,有力出击。

    罗援少将称,菲律宾一直用军用船只对付中国的民用船只。此次事件中的海监船属于地方执法力量,都敢于和菲律宾最大军舰对峙,这显示出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坚强意志与决心。

    “黄岩岛毫无疑问是属于中国领海,我们的渔民在这里作业是合理合法的,海监船在这里进行正常的巡航和执法更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是职责所在。这些方面都无可非议。”罗援少将说,“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在南海的维权行动又走出了一步。应该给我们的海监力量加油喝彩。”他还提出,一旦菲律宾对我们的民间执法力量采取过火行动,中国海军将是地方执法力量的坚强后盾。

    对于如何更好地捍卫中国海洋权益,罗援少将说,他曾提出,中国应该建立自己的国家海岸警备队。他认为,从此次对峙可以看出,中国的海监船面对的是菲律宾的最大军舰,双方的实力对比比较悬殊。当前中国海上执法维权力量,除海军外,还有九股力量,号称“九龙治海”,包括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的“海警”部队,隶属于交通部的“海事”,隶属于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局的“渔监”“渔政”以及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的“海监”等。“九龙”之间存在职责重复、职责分散、设备(船艇飞机)重复购置以及人员队伍重复建设等诸多问题。

    “中国应整合自己的海上力量,形成一个准军事的部队,在发生这种主权上的摩擦事件时,形成一个拳头,有力出击。”罗援少将说,“如果有这样一支队伍,然后配备更好的装备及吨位更大的巡逻舰,比如我在南海部署几艘上万吨级的巡逻舰和多艘航速更快的巡逻艇,组成巡逻编队,我看菲律宾还敢在南海这么猖狂。”

    郭将军,面对别国的军事骚扰和入侵,‘官员’竟然认为‘此次事件中的海监船属于地方执法力量,都敢于和菲律宾最大军舰对峙,这显示出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坚强意志与决心’,始终坚持拒绝进行军事还击,并荒唐地认为可以组建‘准军事化’的国家海岸警备队来代替军队执行任务,以表明中国有信心、有能力‘该出手时就出手’,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3: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1日新闻《外交部:南海寸土不让,共同开发只是过渡性安排》,内容如下:

    图片:据统计,越南迄今已累计从南海开采超过1亿吨的石油和大量的天然气,获利达数百亿美元。目前,越南海上石油的年开采量约为3000万吨,其中800万吨产自南海争议海域。

    昨天下午,外交部边海司司长邓中华做客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南海争端、钓鱼岛问题、帕劳渔民被扣事件等,表示坚持谈判解决问题不是放弃立场,更不是示弱,中国不会放弃自己的哪怕是一寸的土地。中国提出南海共同开发是过渡性务实安排。另外,中国与朝鲜、韩国、日本、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尼这8国存在海上争议,有岛礁主权之争、海洋划界争端两类。海洋问题,可谓我们“成长的烦恼”中的一部分。

    >>南海问题

    谈判解决问题不是示弱

    网友:最近有些国家在南海问题上摆出咄咄逼人的态势,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谈判解决?

    邓中华:在涉及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我国政府的立场一直以来都是旗帜鲜明、坚定不移的。对外谈判和交涉是外交工作的主要方式,坚持谈判解决问题不是要放弃立场,更不是示弱。

    网友:中国很早就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中国搁置争议、别人单独开发”,请问共同开发在南海是否行得通?

    邓中华:现在在黄海、东海、南海,我们与有关国家都存在管辖海洋主张的重叠,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样充分和妥善地利用有关海域的资源,根据国际法和国际上的实践,共同开发是在有关争议解决之前的一种过渡性的务实安排,其基本前提是不影响各方在主权和权益问题上的立场。

    网友:目前,我国的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被其他国家非法占领,我国政府打算如何收复这些岛礁?

    邓中华:对于这些非法侵占行为,我国政府表明了坚决反对的立场,有力地维护了我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我们不会放弃自己的哪怕是一寸的土地。同时,从南海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我们坚持通过谈判协商找到解决途径,包括实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具体办法。

    郭将军,‘官员’为非作歹,面对南海问题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暧昧态度和‘中国搁置争议、别人单独开发’的实际情况,‘官员’竟然谎称‘在涉及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我国政府的立场一直以来都是旗帜鲜明、坚定不移的’;面对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被其他国家非法占领的情况,‘官员’竟然辩称‘南海寸土不让,共同开发只是过渡性安排’,而且竟然自我夸耀‘对于这些非法侵占行为,我国政府表明了坚决反对的立场,有力地维护了我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真是丧权辱国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言外之意,中国‘官员’非常有水平,在对待南海被外国侵略问题上‘成竹在胸’,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4: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21日新闻《中国拟分三阶段、十年内清除家庭教会》:

    中国政府从2011年开始,将分三个阶段、十年内清除家庭教会。

    2011年9月,国家宗教局举办的首届“基督教界爱国人士”培训班上,通报了国家宗教局、公安部、民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秘密文件,内容涉及全面清除“家庭教会”问题,其中:

    1、第一阶段,2012年1月至6月底,对全国各地的“家庭教会”进行地毯式摸底、备案。

    2、第二阶段,用两到三年时间,对已摸底、备案的“家庭教会”进行集中清理。

    对华援助协会对几个省市和地区进行了随机调查,95%以上的家庭教会传道人强烈感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家庭教会”摸底、备案之潮,并涌到基层村镇。85%以上的家庭教会传道人告知,他们已经被当地政府宗教部门“备案”。该协会说,这次行动具有柔和性、长期性、延展性特点,且具有很高的“统战”策略。

    郭将军,‘官员’越来越为非作歹,竟然禁止宗教信仰自由到了‘拟分三阶段、十年内清除家庭教会’的程度,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5: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1日时评《纠正宣传用词错误:中国领土地区不是有争议地区》:

    明明是中国被占领土,但国内媒体一直以来就是要使用所谓争议地区来称呼这些被外国非法占领的领土,是他们不了解历史吗?非也。这是政治的需要。

    原因很简单,收回被占领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历来没有妥协空间;而领土争议是可以谈判解决的,而谈判是可以妥协的,而且还要互谅互让,照顾彼此的利益。

    也许今后的某一天,人们一觉醒来,那些被他们称为“争议地区”的中国领土,就经过谈判被部分出让了。你或许会郁闷,会不快,但也许不至于太过愤怒,因为在此之前,媒体长期用“争议领土”来称呼这些被占领土,你被洗了脑,国内的公众舆论已提前适应,不至引起太大动荡,从而实现所谓稳定。毕竟,压倒一切的是稳定,而不是领土。

    郭将军,‘官员’故意将‘中国领土地区’称为‘有争议地区’,进而将这些地域的领土‘自由’地割让给其他国家,且美其名曰‘和平稳定’,‘压倒一切的是稳定,而不是领土’,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6: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21日新闻《信访局男女干部吃住在乔林云家》,内容如下:

    今天下午,江苏沐阳访民乔林云致电媒体:江苏入户维稳,数维稳干部吃住乔林云家。

    据悉,在4月19日乔林云被江苏当局从久敬庄带回后,为防止乔林云再次进京上访维权。江苏维稳当局派出多名男女维稳人员对乔林云采取入户维稳措施。每日在乔林云家中吃住,并为确保食品及饮水安全,防止下毒,每日安排专人送水送饭。

    在乔林云家中,维稳人员嬉笑打闹,大声喧哗,已经严重干扰乔林云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

    媒体认为,乔林云作为守法公民,其住宅应受法律保护。在未取得乔林云同意的情况下,当局此种行为已严重违法,理应尽快纠正。

    郭将军,为了随时控制住访民,‘官员’竟然入户维稳,吃住在访民家里,而且为确保食品及饮水安全,防止下毒,每日安排专人送水送饭,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7: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21日新闻《成都催泪瓦斯袭击两农民,法院判决警方合法》,内容如下:

    图片:成都警方动用麻醉剂强拆抓走两村民

    今天下午,成都市温江区访民刘琼赶赴媒体:成都中院判决两农民代表败诉。

    据悉,昨天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温江区访民刘强、任恒超递交行政判决书,判决刘强、任恒超起诉温江区公安局一案败诉。

    在判决书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分局所涉及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具有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认为权利遭受侵害时,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获取救济。本案中刘强以辱骂、推搡、威胁等非正当方式阻碍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拆除行为,刘强、任恒超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据悉,在去年7月13日,刘强、任恒超两户合法财产被当局强拆时,成都温江区警方动用麻醉器具,向刘强、任恒超二人喷射催泪瓦斯(新闻《成都警方动用麻醉剂强拆,抓走两村民》)。在这个过程中,当局出动大批警力将现场包围,并随后对二人处以治安拘留。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法律事务部认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无视刘强、任恒超被警方非法使用警用器具伤害的事实,认定刘强、任恒超二人对执法人员采用非正当救急方式。可以认定本案事实认定有重大错误,理应重新审判。

    郭将军,‘官员’在关键时刻,动用作为国家机器的警察进行非法强拆,并通过作为国家机器的法院支持警察进行非法强拆非警务活动,国家机器已经成为‘官员’的私人工具,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